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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更新时间:2018-01-09   点击次数:2086次

       

      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8月)

       

      一、8月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表1  2017年8月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城市

      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月平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

      排名

      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

      广州

      39

      23

      3.61

      20

      87.1%

      深圳

      30

      18

      2.93

      12

      90.3%

      珠海

      24

      16

      2.38

      5

      92.9%

      汕头

      41

      21

      2.63

      6

      100.0%

      佛山

      37

      22

      3.3

      17

      80.6%

      韶关

      43

      30

      3.55

      18

      87.1%

      河源

      39

      21

      2.88

      10

      93.5%

      梅州

      41

      21

      2.82

      8

      100.0%

      惠州

      41

      20

      2.97

      14

      93.5%

      汕尾

      30

      16

      2.09

      3

      96.8%

      东莞

      35

      23

      3.57

      19

      77.4%

      中山

      29

      17

      2.81

      7

      83.9%

      江门

      36

      19

      2.88

      10

      90.3%

      阳江

      27

      15

      2.13

      4

      96.8%

      湛江

      25

      14

      2

      1

      100.0%

      茂名

      28

      15

      2.07

      2

      100.0%

      肇庆

      38

      22

      3.18

      16

      100.0%

      清远

      50

      30

      3.95

      21

      87.1%

      潮州

      43

      21

      3.1

      15

      87.1%

      揭阳

      37

      20

      2.87

      9

      96.8%

      云浮

      41

      22

      2.96

      13

      100.0%

      全省

      36

      20

      -

      -

      92.4%

      珠三角

      34

      20

      -

      -

      88.4%

       

       

      二、简要评述

      (一)总体情况

      2017年8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2.4%,其中,优占61.7%,良占30.7%;超标天数比例为7.6%,其中轻度污染占6.3%,中度污染占1.1%,重度污染0.2%,无严重污染。珠三角地区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4%。

      8月PM2.5全省平均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浓度范围在14-30微克/立方米之间,21个市月平均浓度均达到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PM10全省平均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各市平均浓度范围在24-50微克/立方米之间,21个市月平均浓度均达到年均浓度限值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GB3095-2012)。

      图1  2017年8月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级别分布

      (二)首要空气污染物

      2017年8月全省城市主要空气污染物为臭氧日大8小时均值(O3-8h),其作为每日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90.4%,其次为二氧化氮(NO2),占比为5.2%,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为2.4%和2.0%。珠三角地区O3-8h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88.4%,NO2和PM2.5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分别9.9%和1.7%。

      图2 8月全省城市首要污染物分布

      (三)主要空气污染物浓度水平及变化情况

      2017年8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O3-8h第90百分位数均值及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下降9.1%、8.7%、16.3%、26.8%、10.3%和18.2%。珠三角地区SO2、NO2、PM10、PM2.5平均浓度、O3-8h第90百分位数均值及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平均值分别下降18.2%、13.3%、24.4%、33.3%、13.1%和20.0%。

      (四)空气质量达标率变化

      2017年8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2.4%,较去年同期提高5.3个百分点珠三角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88.4%,较去年同期提高11.7个百分点

        

      【说明】

      1、本报告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663-2013)等有关规范要求,对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和评价。

      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六项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表所示:

      环境空气污染物基本项目浓度限值

      污染物项目

      平均时间

      浓度限值

      单位

      一级

      二级

      SO2

      年平均

      20

      60

      微克/立方米

      24小时平均

      50

      150

      1小时平均

      150

      500

      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CO

      24小时平均

      4

      4

      毫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0

      10

      O3

      日大8小时平均

      100

      160

      微克/立方米

      1小时平均

      160

      200

      PM10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PM2.5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3、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是描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状况的无量纲指数,它综合考虑了SO2、NO2、PM10、PM2.5、CO、O3 等六项污染物的污染情况,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越大表明综合污染程度越重。城市月度和季度评价的环境空气综合质量指数计算方法如下:

      (1) 计算各污染物的统计量浓度值

      统计本月或本季度各城市的SO2、NO2、PM10、PM2.5的平均浓度,并统计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以及O3日大8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

      (2) 计算各污染物的单项质量指数

      污染物i的单项质量指数ICi/Si

      对于SO2、NO2、PM10及PM2.5Ci为月度或季度平均浓度,Si为对应污染物的年均值二级标准;对于CO,Ci为第95百分位数浓度值,Si为CO的日均值二级标准;对于O3日大8小时平均值,Ci为第90百分位数浓度值,Si为日大8小时均值的二级标准。

      (3) 计算城市月评价的综合质量指数Isum

      综合质量指数的计算需涵盖全部六项污染物,Isum =Σ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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